云南旅游;游购分离真能解决旅行社问题吗?
为了招揽更多团客,旅行社推出层出不穷的低价团、穷游团,虽为民众提供更多出游机会,但低价团、零团费等同于“观光购物团”,几乎成为潜规则。更多的游客;或者随便在网上买个几十元的什么东西,都可以送你价值几千元的旅游免费体验券(港澳旅游,云南旅游,泰国旅游)你敢去吗?”“吃得差、住得差,再也不来了”,常听游客如此抱怨。旅游业人士说,这些全是低价团、甚至是零团费惹的祸。
而旅行社要在低价竞争下盈利,就必须降低其他方面的成本,特别是人力成本,即降低导游固定的服务费。导致导游由于不满游客消费低,大发雷霆,骂游客“没良心”“没道德”,甚至威胁、动手的事件时有发生,他们凶神恶煞的面貌屡屡被游客定格在镜头中。
那些推出低价团的到底是怎样的旅行社呢?
根据旅游法相关规定,旅行社应当和旅游者订立合同并告知旅游服务安排的具体内容。同时,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,诱骗旅游者,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。
不过对于旅游法中“不合理”“诱骗”等表述,广东财经大学教授张伟强认为,很难明确界定,也很难有证据证明购物是有回扣的,这就导致监管乏力。再加上游客权益保护意识缺位,对旅行社提供的合同样本往往是拿过来就签,这种模糊的合同条款难以事后维权。
正规旅行社可能会因法律约束而放弃低价团,或者只是在旅途中耍点“小把戏”迫使游客购物,比如通过延长自由活动时间等方式,变相增加消费时间,进而缩短旅游时间。正规旅行社在该领域的退出和收敛,一些小旅行社却迎来了商机,致使低价团出现死灰复燃迹象。
这些小旅行社还会对旅游产品进行包装,尽量避免提供旅行社的发票、协议等带有信息的资料,让受骗游客没有证据去维权。在“不合理低价游”整治中,游客取证比较关键,需要能证明是被强迫、欺骗购买,或者需要证明购买的物品是假货,这要求游客提前保留好购物发票、音频、视频等相关证据。举证本就不容易,再加上没有惩罚性赔偿,游客往往都自认倒霉,这也是不合理低价游以及强制购物屡禁不止的一大原因。
妄自菲薄说旅游业的寒冬来了,唱衰旅行社的发展前景显然是不可取的。不可否认,随着旅游市场散客化、旅游消费多样化、旅游经济信息化,传统旅行社的经营模式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,旅行社行业正处于成长转型的阵痛期。
但挑战即是机遇。引导旅行社行业健康发展,重新给导游职业定位,改变行业潜规则,引导旅游者文明出行、理性消费,转变旅游观念,都是值得期待的改变,然而这也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。现在是更好笑的事情又有了,全国人民都知道现在开始旅游团游购分离,之后的团都是纯玩团,但是大部分人还是只愿意花费原来的价格,这个问题,我想问问,要怎么办。